[摘要] 近日从银监会获悉,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严格管控各类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指示精神,银监会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就加强消费信贷监督管理专门作出批示、部署,银监会各派出机构迅速行动,将消费信贷流入房地产市场情况作为监督管理检查重点,加大违规行为问责力度。此前,随着房贷收紧,多地银行发放的个人消费
近日从银监会获悉,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严格管控各类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指示精神,银监会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就加强消费信贷监督管理专门作出批示、部署,银监会各派出机构迅速行动,将消费信贷流入房地产市场情况作为监督管理检查重点,加大违规行为问责力度。
此前,随着房贷收紧,多地银行发放的个人消费类贷款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的情况增多,甚至出现消费类贷款变身“首付款”的现象。
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目前主要采取的监督管理方法有三种:一是开展风险排查。北京、广东、上海、广西、贵州等银监局迅速部署开展消费信贷资金流向排查,北京银监局要求重点关注“房抵贷”、借款人或其配偶短期内办理多笔业务、贷款发放后资金迅速回流、收入证明金额明显高于平均水平等风险特征的贷款业务;广西银监局要求逐笔报告信用类贷款超过50万元、抵押贷款超过100万元、信用卡分期付款超过30万元的资金用途情况。二是加强规范管理。福建、深圳、广西、江苏、内蒙古等省(区、市)出台多项监督管理政策,重申监督管理要求;广东银监局明确要求原则上不发放金额超过100万元或期限超过10年的个人综合消费类贷款款;福建个别银行已将消费类贷款产品的自助提款额度由30万元降为20万元。三是加大监督管理问责。江苏、上海、福建、重庆等银监局针对消费类贷款款用于个人购房首付的行为进行处罚,督促整改落实,部分银行也对违规挪用资金做了收回处理。
在9月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银监会审慎规制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风险防控,其中,严厉打击“首付款”,严查挪用消费类贷款款资金,防范房地产泡沫风险。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